搜「外傭visa續期預約」「外傭visa到期出境」,場面通常已經靠近合約尾聲:工人想留下、僱主想續約,或其中一方已在計兩星期。簽證綁的是這名僱主、這份合約、這個逗留期限,不是一張可以在香港勞動市場自由轉工的工作簽證。

本站目錄沒有簽證進度欄。以下按入境事務處公開說明,把預約窗口、兩星期規則與通知表格分開寫。續約文件見外傭續約;終止結算見外傭提早解約

先分清你要預約的是哪一種

情況 預約窗口(入境處說明) 常見誤解
同一僱主續約/延長逗留 現有逗留期限屆滿前最多約 8 星期 以為合約一簽就自動延期,不用見入境處
轉換僱主(在逗留期內) 通常屆滿前最多約 4 星期 以為中介一配對即可在港轉工
合約已提早終止 可選終止日前最多約 4 星期,或終止後 2 星期內;預約日仍不得晚於現有逗留期限 以為終止後還有幾個月「找下一份」
以訪客身份申請延長(個別考慮) 網上申請通常只接受剩餘逗留期 5 至 7 日 把訪客延期當成可以繼續做家務

必須在逗留期限屆滿前提交。過期逗留可構成違反逗留條件,可被檢控。預約要入境處申請檔號、出生日期、現有逗留期限;若合約已提前終止,還要輸入終止日期。一次預約時段內通常只能訂一個日子,視乎辦事處名額。

政府預約入口見預約申請延長逗留期限。實際可選日期以系統當時顯示為準。

「兩星期」是逗留上限,不是轉工冷靜期

外傭入境後,逗留期一般對齊兩年合約;若合約提前結束,逗留期會縮到終止日起計兩星期(若現有逗留期更早屆滿,以較早者為準)。意思是:

  • 期滿或終止後,工人一般要離開香港
  • 想為另一個家庭工作,通常要返回原居地,再遞交新僱傭簽證
  • 中介說「下星期有人頂、簽證慢慢補」高風險

入境處只在其認為合理的例外情況,才可能批准在港轉換僱主,例如原僱主調職、移民、去世、經濟理由,或有證據顯示工人被虐待或剝削。這不是中介可以口頭批准的。

訪客身份延長逗留屬個別考慮,而且訪客不能繼續受僱做家務。不要把「再留幾日執行李」理解成可以繼續上班。

終止後七日:ID 407E

標準僱傭合約規定:合約終止後,僱主與外傭須在七日內書面通知入境處,並把對方確認一併送交。入境處提供表格 ID 407E(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),可填寫終止原因。這些紀錄會在日後簽證或延長逗留申請時被考慮。

中介可以幫忙填、幫忙交,但通知義務在合約雙方。不要假設「中介話交咗」。留副本。

同僱主續約的實務順序

  1. 對合約到期日與簽證/逗留標籤上的屆滿日,兩者不一定同一天
  2. 新合約薪金須符合當時最低許可工資(2025 年 9 月 30 日起新約為 5,100 港元)
  3. 經持牌中介與否,都要準備標準僱傭合約及入境處所需文件
  4. 在八星期窗口內預約延長逗留,不要拖到最後一週
  5. 保險不要出現空檔,見外傭保險
  6. 菲傭續約仍要核對中介 MWO 狀態;印傭要核對訂單是否仍有效

「跟舊年一樣」最容易漏工資調整與預約檔期。手續總覽見請外傭程序

中介名冊幫不到你訂位

目錄用來核對中介名稱、地區、牌照快照。入境處預約系統、ID 407E、逗留條件都不在名冊裡。選下一間中介處理續約文件,仍用請菲傭邊間好的核對方法,而不是把簽證進度寫進中介廣告。

本頁不是法律意見,也不能代替入境處對個別申請的決定。最終以入境事務處當時指引、你的簽證標籤/電子簽證及標準僱傭合約為準。